主观

小丽是六年级学生。2003年暑假,其父为筹钱给家人治病,通过其姑妈介绍她到个体老板李某处打工。开学一周后,学校老师、领导、村干部多次家访,家长拒不说明小丽去向,有时还恶语相向。乡义务教育执法组的同志了解此情况后,先后三次上门做工作,均无效果。于是乡执法组将其父请到乡政府参加学习班,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,她的父母明白了不送子女读书是违法行为,随后表示愿意改正错误,让小丽继续读书。

(1)小丽父母的行为为什么违法?违反了什么法律?

(2)个体老板李某的行为违法了吗?违反了什么法律?

参考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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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表述中,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不一致的是(  )

  • A.保护未成年人,主要是学校老师和家长共同的责任
  • B.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
  • C.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,关心、爱护学生,对品行有缺点、学习有困难的学生,应当耐心教育、帮助,不得歧视,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
  • D.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,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、优先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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