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坐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。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,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,两厂排污浓度均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。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,两个工厂排污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。

2013年5月该地大旱,河水明显减少,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,两股废水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,产生了有毒气体氯化氢,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,后经医院抢救后脱险。受害人为此花费医疗费86000元。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表明,其排污均无异常,属于达标排放,排放方式亦未违法。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,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,每个工厂承担43000元。问:

(1)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?为什么?

(2)两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?为什么?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27.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【 】

  • A.侵害排除
  • B.恢复原状
  • C.赔礼道歉
  • D.处以罚款
  • E.损害赔偿

28. 下列属于“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与资源”的有【 】

  • A.公海
  • B.国际海底
  • C.大气空间
  • D.多瑙河
  • E.湄公河

25. 外来人侵物种的引入方式包括【 】

  • A.违法引进
  • B.有意引进
  • C.无意引进
  • D.自然入侵
  • E.恶意引进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