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甲、乙、丙是同胞兄弟姐妹,三人共有从其父母处继承的房屋一处,该房在其父母生前以甲、乙、丙为共有人出租给丁,租期20年。后来父母去世,三人约定,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,等租期届满后收回房屋,然后再协商分割办法。租期即将届满时,丁找到甲并背着其他共有人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并找熟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。租期届满,乙、丙得知此事后,向法院起诉。

请问:

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、丙的合法权益?丁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?为什么?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是(   )。

  • A.适用的机关不同
  • B.适用的对象不同
  • C.适用的法律根据不同
  • D.严厉程度不同

下列情况中,哪些是主犯?(   )

  • A.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人
  • B.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
  • C.实施犯罪的人
  • D.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

对(   )犯罪,可以行使无过当防卫权。

  • A.抢劫
  • B.绑架
  • C.非法拘禁
  • D.强奸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