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2011年9月3日,甲公司将一车货物从A市运往B市,途经某镇时,因当地居民乙违章在自家院外挖坑施工且未设置警示标志,导致甲公司的货车翻入坑内,部分货物毁损,损失5000元。经公安部门认定,乙对该事故负全责。甲公司所运该批货物已向保险公司投保,遂向保险公司索赔。保险公司认为,甲公司应先向实际致害人乙索赔,于是作出拒赔决定。

请问: (1)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?为什么? 

(2)如果保险公司向甲公司赔付了保险金,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再向乙追偿?

参考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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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以自己的房屋为保险标的分别向A、B两个保险公司投保,须具备哪些条件才构成重复保险?( )

  • A.基于同一保险利益投保
  • B.保险事故相同
  • C.分别订立两个合同
  • D.保险期间重叠
  • E.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

依据我国《保险法》规定,下列不须同意即具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情形有( )

  • A.配偶之间
  • B.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
  • C.债权人对债务人
  • D.单位对职工
  • E.父子之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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