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A.持票人取得票据时未支付对价
- B.票据背书不连续
- C.票据未到期
- D.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
- E.签章使用错误
- A.票据保证是合同行为
- B.票据保证的效力从属于被保证债务
- C.票据保证责任是连带责任
- D.票据保证不得附条件
- E.票据保证人不得为二人以上
甲公司长期委托乙公司代理进口机械设备。在乙公司如约完成代理进口A设备后,2011年11月10日,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一张,以支付乙公司进口A设备的代理费用。
同月19日,乙公司将支票向银行提示付款,因甲公司账户不足被退票。乙公司多次交涉未果,遂提起诉讼。甲公司答辩称,双方长期合作,经查对双方合同及往来账目,甲公司此前多付了款项,故代理进口A设备的费用无需再作支付。
问:
(1)甲公司2011年11月10日签发的支票是否有效?
(2)甲公司的抗辩是否有法律依据?
(3)本案应作何判决?
订单号: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订单号: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