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甲公司,收款人乙公司,承兑人A银行。乙公司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。丙公司将该汇票质押给B银行作为贷款担保。

贷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还款,B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,理由是B银行并非持票人而只是质权人;且由于甲公司申请承兑时涉嫌诈骗,该汇票无效。

问:

(1)A银行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?

(2)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,B银行怎样依据票据法维护自己利益?

参考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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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就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有( )

  • A.逾期未提示承兑
  • B.提示承兑时被拒绝
  • C.承兑人已经死亡
  • D.付款人被宣告破产
  • E.汇票基础关系中的债权已经到期

属于票据基础关系的是( )

  • A.票据返还关系
  • B.票据原因关系
  • C.票据预约关系
  • D.损害赔偿关系
  • E.票据利益偿还关系
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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