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案例: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,根据此合同,甲签发并承兑了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。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。

当丙向甲的开户银行丁提示付款时,因甲存款不足而遭退票。丙以甲为被告以票据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。此时,因乙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,甲要求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,请求法院判令乙向丙承担票据责任,免除自己的票据责任。 

问:

(1)银行丁以甲存款不足拒绝付款是否合法?为什么?

(2)丙以甲为被告提起票据诉讼,是否适当?为什么?

(3)甲要求追加乙为案件第三人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?为什么?

参考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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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据更改的特点包括( )

  • A.票据更改是合法行为
  • B.是有更改权人的行为
  • C.更改人须签章
  • D.可以更改收款人
  • E.更改的事项不可以是票据金额

属于票据伪造的情形有( )

  • A.私自印制票据用纸
  • B.盗取他人印章签发票据
  • C.自行复印票据
  • D.仿制他人印章作承兑
  • E.模仿他人签名作背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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