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选

保罗是奥地利公民,是未成年人,其父母是来华援助的外国专家,其父是奥地利公民,其母是瑞士公民,并且其家庭住所在德国。其父母在来华工作期间,就保罗的监护权问题发生争议,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我国法院也受理了该案件,依我国司法解释规定,那么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来确认保罗的监护权归属?( )

  • A.奥地利
  • B.德国
  • C.中国
  • D.瑞士
参考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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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公民詹某与孙某在甲国相遇结婚并定居在甲国,后在甲国起诉离婚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为中国籍为由拒绝受理,转而在我国法院要求离婚,我国法院应采取下列哪几种处理方法( )

  • A.可以受理
  • B.不应受理
  • C.若受理应由詹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适用中国法
  • D.若受理应适用甲国法
  • E.若受理应由詹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适用甲国法

由于国际私法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,都以学说的形态存在和发展,故又曾被称为( )

  • A.国际民法
  • B.法则区别说
  • C.法律的场所效力论
  • D.法律的域外效力论
  • E.学说法
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,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( )

  • A.不动产的所有权,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
  • B.船舶所有权的取得、转让和消灭,适用船旗国法律
  • C.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、转让和消灭,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
  • D.汇票、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,适用付款地法律
  • E.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,适用付款地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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