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某甲家住二楼,楼下为一餐厅。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某甲长期无法开窗户通风,某甲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器由于长期被油烟熏,已经无法正常使用,于是向环保部门投诉,要求予以处理。经环保部门检测,该餐厅油烟排放没有超过排放标准。经甲要求,环保部门对此纠纷进行调解,但是因餐厅坚持认为自己排放未超过标准不应赔偿而未果。后环保部门作出决定,要求餐厅赔偿甲2000元经济损失,餐厅不服,以环保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定。

问: (1)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正确?为什么? 

(2)法院是否受理此案?为什么?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中所指的固体废物包括( )

  • A.工业固体废物
  • B.城市生活垃圾
  • C.有关危险废物
  • D.陨石
  • E.放射性物质

下列在国际环境法中属于“软法”的文件是( )

  • A.《斯德哥尔摩宣言》
  • B.《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
  • C.《内罗毕宣言》
  • D.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
  • E.《里约宣言》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