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(宓子賤)治(單父),彈鳴琴,身不下堂,而(單父)【治】。(巫馬期)亦治(單父),以星出,以星入,日夜不處,以身親之,而(單父)亦治。(巫馬期)問其故于(子賤),(子賤)曰:“<我之謂任人,子之謂任力>。任力者【固】勞,任人者固逸也。”人曰:“(宓子賤)則君子矣!逸四肢,全耳目,平心氣,而百官治。(巫馬期)則不然:弊性事情,勞煩教詔,雖治,猶未至也。”

(孔子)謂(宓子賤)曰:“子治(單父)而眾悅,【語】丘所以為之者!”曰:“(不齊)父其父,子其子,恤諸孤而哀喪紀。”(孔子)曰:“善,小節也。小民附矣,猶未足也。”曰: “不齊所父事者三人,所兄事者五人,所友者十一人。 ”(孔子)曰:“父事三人,可以教孝矣;兄事五人,可以教悌矣;友十一人,可以教學矣。中節也,中民附矣,猶未足也。”曰:“<民有賢于不齊者五人,不齊事之;皆教不齊所以治之術>。”孔子曰:“欲其大者,乃于此在矣。昔者堯舜清微其身,務【來】賢人。夫【舉】賢者,百福之宗也,而神明之主也,惜也,(不齊)之所治者小!所治者大,【其】與(堯舜)繼矣。”(注: 宓子贱, 名不齐。)

(一)解释文中加着重号词语的意义。

(47)治

(48)固

(49)語

(50)來

(51)舉

(52)其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