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泰公司按CFR条件、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以集装箱装运出口成衣380箱,装运条件是 CY/CY。货物交运后,景泰公司取得“清洁已装船”提单,提单上表明:“Shippersloadand count."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,景泰公司及时办理了议付结汇手续。20天后,对方来函称;经有关船方、海关、保险公司、公证行会同对到货开箱检验,发现其中有25箱包装严重破损,每箱均有短少,共缺成衣615件。各有关方均证明集装箱外表完好无损。为此,对方要求景泰公司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,并承袒全部检验费共3000美元。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?为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