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材料一: 诸年七十以上、十五以下及废疾,犯流罪以下,收赎。八十以上、十岁以下及笃疾,犯反、逆、杀人应死者,上请;盗及伤人者,亦收赎;余皆勿论。九十以上、七岁以下,虽有死罪,不加刑;即有人教令,坐其教令者。若有赃应备(赔),受赃者备之。诸犯罪时虽未老、疾,而事发时老、疾者,依老、疾论。若在徒年限内老、疾,亦如之。犯罪时幼小,事发时长大,依幼小论。 ——《唐律疏议.名例》 材料二: 德礼为政教之本,刑罚为政教之用,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。 ——《唐律疏议.名例》 (1)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,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: ①材料一体现了唐律的何种刑罚原则?该原则适用的对象有哪些? ②材料一中允许“收赎”的情况有哪些? (2)结合材料一,阐述材料二的内涵。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下列关于《中华民国民法》内容与特点的表述,正确的有( )

  • A.采取民商分立的编纂体例
  • B.采用个人本位的立法原则
  • C.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厚的固有法色彩
  • D.吸纳整合德、日等国民法最新学理与立法经验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