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丙公司),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,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,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。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,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,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。甲公司遂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:

(1)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;

(2)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。

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,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,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:

(1)股东未缴纳出资,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,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;

(2)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,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;

(3)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2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,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。

要求:

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。

(1)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?简要说明理由。

(2)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,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是否仍负有补缴义务?简要说明理由。

(3)乙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否成立?简要说明理由。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主要生产白酒和果酒。2015年6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:

(1)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价款80万元、增值税13.60万元,由于运输途中保管不善,原材料丢失3%。

(2)从国内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价款100万元、增值税17万元;另外支付运费10万元(不含税),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(3)从国内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,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.40万元。

(4)酒厂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,成本5万元,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%。

(5)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,合同规定,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,本月应收回60%货款,其余货款于9月10日前收回,本月实际收回货款50万元;另收取优质费3.51万元。

(6)销售果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,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.34万元(合同约定3个月后收回包装物并退还押金)。

(7)将其自用的、2008年4月1日购进的一台生产设备出售,含税售价为103万元。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。

该酒厂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:

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=13.60+17=30.6(万元)

当期销项税额=(50+15)×17%=11.05(万元)

当期应纳增值税额=11.05-30.6=-19.55(万元)

要求:

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,分别回答下列问题:

(1)指出该酒厂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,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。

(2)计算该酒厂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(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)。
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