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

上海人民工具工厂以其在第13类商品刨刀上注册的第100706号“金兔”商标对浙江省永康县红岩刀具厂1982年在同一商品刨刀上注册的第160664号“白兔”商标提出争议。

(1)上海人民工具工厂的争议理由为:

①两商标只有一字之差,但商标构成图形极为相似,且都使用在刀具上;

②“金兔”商标早于1953年就已注册,且于1979年又重新发证。从时间上讲,“金兔”商标注册在先;

③“白兔”商标已给“金兔”商标在市场上造成了经济损害。

(2)浙江省永康县红岩刀具厂的争议理由为:

①浙江永康县是全国闻名的手工业之乡.自古以来就誉满全国;

②两商标不论从商品名称还是图案设计都迥然不同,认为:“金兔”商标是呈匍匐式,睡眠状,两眼紧闭。小耳,短须,四肢短小.属菜兔型,字体属书写体;而“白兔”商标呈奔跑状,两眼圆睁,大耳,长须,长毛,四肢粗壮,属长毛型,字体为美术体。

问:本案是否构成注册商标争议,为什么?

参考答案
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

原告曾宪章先生系一位业余摄影爱好者。1998年8月11日,曾宪章先生在北京动物园狮虎山拍摄了一幅老虎图,取名为“啸”。作品经过艺术处理后,气势恢弘,很漂亮,曾先生便将其放大,搁在其办公室桌上的玻璃板底下。办公室的同事任间先生看见该虎“啸”作品后,很欣赏,便请曾先生加洗一张给自己。曾先生考虑到同事之间不好拒绝.便满足了任间先生的要求。2003年2月3日,任间等人编辑出版了一本《虎年说虎》的书,将曾先生的虎“啸”作品编入其中,并附有文字说明。

2003年6月,任间先生赠送曾先生该书一本。曾先生便发现了自己的虎“啸"作品被包含于其中。曾先生问任先生缘何未经其同意就使用了自己的虎“啸”照片,任先生认为曾先生的虎“啸”照片不是作品,故事先没有打招呼。此后,曾先生又与出版社联系,出版社说:照片是任间提供的,与其他照片一样,没有说明是谁拍摄的,所以在《虎年说虎》书中使用时没有署作者名,但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。由于曾先生与任间和出版社交涉未果,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。

一审法院判决:两被告均侵犯了曾先生的著作权,赔偿其损失若干元。对此判决,原、被告都没有上诉,故一审判决生效。

问:两被告侵犯了曾宪章先生的哪些具体权利?并说明理由。

40.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特点有( )

  • A.智力资源密集
  • B.资金耗费大
  • C.复制成本低
  • D.复制方法简单
  • E.艺术性高

39.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,导致注册商标被注销的事由有( )

  • A.自动申请注销
  • B.过期注销
  • C.无人继承的注销
  • D.不当注册注销
  • E.违法转让注销
¥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

订单号:

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